对于您的自营职业而言,重要的是不要被怀疑属于“假自营职业”。“假自营职业”是被禁止的,因为这会规避社会保险义务。
如果您并不真正且认真地打算自主创业,请不要接受任何诱人的提议,例如来自您前雇主的提议。
如果您哪怕有一丝疑虑:请务必寻求专业建议!否则,您和您的客户——尤其是您的客户——可能会为此付出高昂的代价。
因此,请在开始自主创业之前,先确认您是否符合以下列表中的任何一项条件。
以下工作情况可作为假自雇的证据:
- 他们主要为一家客户工作
- 他们的工作需遵循指示
- 他们的工作方式缺乏企业家精神
- 委托方的其他员工以雇员身份工作
- 贵公司没有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正式员工
虽然单个标准本身未必具有决定性,但您仍应进行非常仔细的审查和核实。“袖手旁观、静观其变”在此绝非可行之选——责任的追溯效力相当广泛,至少对您的委托方而言是如此。
任何事情都有例外,或者有创业者能说明这其实并不属于“假自雇”:例如,许多自由职业者没有雇员,而是为个别客户工作。如果他们只是暂时性地参与特定项目,并且正在积极寻找其他客户,那么一切都没有问题。
在为曾任职过的雇主提供服务时,请务必格外谨慎。这种情况下,极易引发对“假自雇”的怀疑。
当然,情况并非总是如此。也许您只是发现自己工作的某个特定领域受到了许多潜在客户的需求,因此您决定自主创业,而您以前的雇主现在只是众多客户中的一位。
但如果您前雇主如今是您唯一的委托方,而且您还在原单位按照其指示工作,无法自由安排时间,实际上与之前做着几乎相同的工作,那么您就构成了“假自雇”,从而涉嫌非法用工。 不仅您本人,尤其是您的委托方,将对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承担法律责任。
因此,请仔细核查并证明您不属于“假自雇”范畴。请向税务局、就业局以及德国养老保险机构咨询。请要求他们以书面形式提供评估意见。通过账户核查,您可以确信自己无需缴纳养老保险费。
此外:仅靠一个客户总是不可取的。为了自身利益,请务必通过争取多个优质客户,确保自己不会依赖于单一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