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业初期,谁不是深有体会:要赢得客户、完成首批订单并收到款项,往往需要相当长的时间。遗憾的是,可供选择的财务 资助渠道来 渡过这段时期。如果您在开始自主创业前处于失业状态,并且有资格领取第一类失业救济金(ALG I),那么 您 就业局 在满足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向您提供创业补助:
请考虑您是否符合创业补助金的申请条件。不过,无论是否获得该补助,您领取的ALG I(第一类失业救济金)也能为您提供良好的经济基础,例如用于开展副业创业。
创业补助金可在最初的6个月内发放,之后可能再发放9个月(金额将相应减少),但须满足严格的条件:
- 在开始从事个体经营时,您仍有权领取至少150天的ALG I失业救济金
- 您在个人素质和专业能力方面都符合要求
- 您提交了一份切实可行的商业计划,并获得了专业机构的认可
- 如果预计可持续融入(即安排从事需缴纳社会保险的就业岗位且持续时间超过6个月)将实现,则不符合获得资助的条件(优先安排就业)
- 在接管企业或将兼职活动转为全职活动时,必须对个人自力更生能力进行严格审查
- 如果劳动关系因自愿辞职或无正当理由的解除合同而终止,则不得发放创业补助金
您可以看到,现在要获得批准已经没那么容易了。您对此并无法律上的权利。
不过:如果您具备专业资质,但因个人原因无法获得需缴纳社会保险的就业机会,则应申请创业补助金。
就业局会对每份申请进行个别处理。
请不要忘记,即使没有创业补助金,您也可以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创办企业。这可以通过兼职创业来实现。您仍需保持在劳动力市场中的可用状态,并在兼职期间逐步发展自己的自主创业事业。在此期间,您将继续领取ALG I失业救济金并享有相应的社会保险保障。
如果没能找到理想的工作,您也可以利用这段失业期为自己打下基础。如果在此期间能赚到钱:尽管去做!如果能在初期就取得成功,请为此感到自豪! 除了免税额之外,您的收入必须计入ALG I(第一类失业救济金)是理所当然的,这丝毫不会对您造成阻碍。不要让收入抵扣限制了您的行动,请自信地如实申报您的收入。毕竟,您追求的不是尽可能多的失业救济金,而是尽可能高的营业额。
请记住,即使作为自雇人士,您也可以、也应该缴纳失业保险费。
此外:请务必向就业局的专业人员咨询。我们的经验表明,他们的服务绝对是最好的。
致以诚挚的问候,祝您一切顺利!
玛蒂娜·卢斯
乌尔姆就业局